镇海档案信息网

人气指数:0 页面更新时间:2022-04-16 11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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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海区档案局与镇海区档案馆合署办公,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。镇海区档案局前身是镇海区档案科,成立于1981年3月,同年12月成立镇海县档案馆,归口县委办公室。1990年10月,经区委批准,区档案科对外增挂镇海区档案局牌子。1991年1月29日,撤销镇海区档案科,正式启用镇海区档案局印章。1996年机构改革,区档案局、馆合并,合署办公至今。

镇海区档案局是镇海区政府负责档案工作的主管部门,履行全区档案事业行政管理的职能。依法履行以下职责:

1、 贯彻执行全国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;
  
2、 依据有关规定,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工作有关部门法规性文件和规章制度;
  
3、 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;
  
4、 对本行政区域内所属各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;
  
5、 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干部的教育、培训、档案专业职务评聘、档案宣传、档案保护与现代化管理技术研究工作。

镇海区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,是全区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,是科学研究和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。主要承担下列工作任务:
  
1、 接收与征集本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档案;
  
2、 科学地保护和管理档案;
  
3、 采取多种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为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资源提供优质服务。

镇海区的档案事业多年来在区委、区政府的重视支持和市档案局的指导帮助下,各项工作都在不断进步和持续发展。局馆全体干部团结奋进,争创一流,使镇海区的档案工作在全市档案系统的考核评比中多次榜上有名。1996年9月被评为“八五”期间宁波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;1997年8月被评为宁波市档案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;1998年10月被评为宁波市档案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;1999年8月被评为宁波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;1999年11月晋升为浙江省一级档案馆;2000年1月荣获浙江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称号。

联系方式:
地址:镇海区骆驼金华南路53号
局长室: 0574-86275245
副局长室: 0574-86280628
监督指导科: 0574-86280628
保管利用科: 0574-86274011—3105
值班电话: 0574-86274011—3104
传真: 0574-86291534
E-mail: zhdaj@zh.gov.cn
网址: http://daj.zh.gov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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